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11 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关于开展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轻联人〔2022〕52号),近期将开展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者应符合《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材料和作品

1.《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

2.身份证、有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3.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参评作品) 3件(套),其中工艺家具类作品尺寸不超过 3.5米*2.5米,其他作品尺寸不超过 3米*2米;

4.《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者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 3)。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使用“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http://search.shandong.gov.cn/index)进行申报,通过平台搜索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进入“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公共服务事项,点击该事项右侧“进入办理”。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页面登录个人账号填写申报材料(个人注册说明可点击页面右侧上方“使用帮助”进行查看),首次使用的申报者要先注册个人账号,点击“立即注册”进入“账号注册”页面,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也可通过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账号后扫描登录。

申报者在平台填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两份,左侧装订,个人签名),参评作品照片按照要求粘贴在《申报书》对应位置后,将申报书和各项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两份,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顺序装订成册)一并于2022年10月17日前报送至学院进行备案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省工艺美术协会审核。

(二)材料初审

省工艺美术协会根据《评选办法》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参评作品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参评作品符合申报要求;

2.参评作品确为本人创作;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有关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有法定证明复印件;

5.其他必须审核的重要材料。

(三)推荐上报

省工艺美术协会对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申报者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申报者方可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至评选办。各市牵头单位、省工艺美术协会汇总审核合格人员的《申报书》《汇总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于2022年10月31日前一并报送至评选办,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四)材料审查

评选办对各市牵头单位、省工艺美术协会推荐的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参评者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五)报送作品

各市牵头单位、省工艺美术协会按照评选办通知要求,组织参评者将每人3 件(套)参评作品报送至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评作品须和申报书中所附参评作品照片一致,评选工作过程中不得更换参评作品。

(六)专家评选

评选专家分组对参评者的作品及相关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提交评选专家组会议审核。

(七)审议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评选专家组审核意见,审议并提出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名单,并在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天。公示期间,监督组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正式公布

根据公示结果,领导小组审定入选名单。由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授予入选人员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颁发证书。

附件:

1.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办法

2.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

3.第六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者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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