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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9-20

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学校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学校基本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规章制度、规划计划等。

(二)招生考试

主要包括: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招生咨询及申诉等。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

主要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资产管理、招投标、收支决算、收费管理等。

(四)人事师资

主要包括: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教职工争议处理等。

(五)教学质量

主要包括:就业政策、毕业生情况、就业质量报告、教学质量报告等。

(六)学生管理服务

主要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学生奖励处罚、学生申诉等。

(七)章程及配套制度

主要包括:学校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

二、获取形式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制度》。

2.公开形式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主要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及相关网站,校内广播、电视、报刊,学校年鉴、会议纪要及各类简报,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相关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3.查询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可登录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sdse.cn/)或者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sdse.cn/xxgk/index.htm),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即可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和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教学、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综合办公楼321

受理机构: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1—87198352

传真号码:0531—87198300

通信地址: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校办公室,邮编: 250002

电子邮箱:tjbgs@shandong.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学校师生员工和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学校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学校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0531—87198306,地址: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综合办公楼纪委办公室(305),邮编:250002

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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