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6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应用与共享,不断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年度任务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2023年计划立项建设校级在线开放课程10门左右,由学校委托课程资源制作公司辅助教学团队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周期为1年,立项建设课程应于202412月底前完成验收。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要求。课程负责人需为学院在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对信息化教学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具有较高的热情,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鼓励高水平教师参与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各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和省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获奖教师,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可申报1门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二)课程团队要求。申报课程能按需要组建在线课程制作和教学助教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对课程建设和信息化教学有较高的热情,能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三)建设范围。本次立项建设的课程应为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优先支持学科优势明显的专业课、创新创业实践课(技能课、实验课)、有特色的通识课、量大面广的专业基础课;鼓励组建产教融合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实训等应用性较强的课程。立项建设课程不低于2学分。已获立项的各级精品课、在线课不在本次建设范围之内。

(四)建设时限。立项课程应于202412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三、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指导性建设要求》附件1

四、支持措施

(一)预算专项经费。学院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列入教学改革专项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二)协调组织保障。学院面向社会招标进行建设,并组织制作公司技术人员来校对所有立项建设的课程教学团队进行培训指导。课程团队配合制作公司按进度完成课程的摄制和制作。

(三)提供应用平台。教务处为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提供应用平台,为课程教师团队上传相关内容做好保障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在线开放课程积极开展校内SP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课程教学。上线后,教务处、系部、教师团队各自共同做好课程的后期管理和应用等工作。

五、成果所有权说明

凡获学校立项支持建设的项目,其成果所有权由学校拥有,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使用,面向校内外师生免费开放。

六、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拟申请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团队,填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向所在系部提出立项申请。

(二)系部推荐。系部根据总体专业建设规划,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将立项申报书及汇总表报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建设。

七、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20231124日上午11:00前以系部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图书馆609),电子版以“系部+在线课程”命名发至电子邮箱:sdsek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明芳

联系电话:87198356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3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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