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21 点击数:

为培养打造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突出的双师型名师(名匠),发挥名师(名匠)名校长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职业教育教师校长能力素质整体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233号)要求,为做好教育部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职教三名计划)实施工作,现就职教三名计划(2023-2025年)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在职在岗骨干教师或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教师、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7月)。

二、遴选条件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符合专业申报要求(附件1),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实训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科研成果丰硕,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开发及资源建设、教材及教法改革、实践基地建设、教书育人、高水平项目研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主持或参与过(前3位)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研究项目,或在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或指导学生参赛方面获奖,在区域和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职称(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申报名匠的兼职教师应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且教学比较稳定。省级及以上工作室或相近项目的负责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填写《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于7月24日10:00前将《申报表》(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dseky@163.com经学院相关部门审议后,推荐1名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教务处

 2023721

 附件1 教育部名师(名匠)申报专业一览表(2023—2025年).docx 

附件2 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2023—2025年)推荐人选申报表.docx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