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研究分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12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特殊教育研究分会所设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特殊教育研究分会所设课题分为两大类:

(一)新阶段高等特殊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

1.课题简介:为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号召,深入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目标和“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举措,全面提升高等特殊教育质量,推动高等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特设立本研究课题。课题围绕师范生特殊教育素养养成、高等特殊教育政策、支持保障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主题开展研究。

2.立项数量为重点课题2项,经费额度为1万元/项,研究期限为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3.申报对象:本次课题面向学会会员申报,同一个学校最多推荐1项课。

4.课题指南:

(1)普惠发展要求下高等师范专业改革研究;

(2)培养适应特殊教育需要兼具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教师资的高等特殊教育改革研究;

(3)后疫情时代高等特殊教育数字化建设研究;

(4)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优化改革研究。

(二)特殊教育发展与质量提升研究

1.课题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任务要求,深入推动高等特殊教育研究,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特设立本研究课题。课题围绕高质量特殊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高等融合教育等方面开展研究。

2.立项数量为一般课题2项,经费额度为一般课题0.5万元/项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3.申报对象:本次课题面向学会会员申报,同一个学校最多推荐2项课题。

4.课题指南:

(1)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师资队伍现状研究;

(2)高等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研究;

(3)融合教育师资培养建设研究;

(4)高等融合教育研究;

(5)高等特殊教育发展政策研究;

(6)特殊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研究;

(7)高等特殊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一)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已承担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程序

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课题首次采取“线上+线下”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须将纸版申报书(实名版2份和匿名版4份)报教务处汇总,经专家评审合格后,由学院统一报送特殊教育研究分会秘书处。

(二)经专家评审合格的课题申报人需登陆“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平台”http://122.224.218.37:6231/srm-web/systemrole/login_toLogin.html,按要求注册用户,上传申报材料(学院审查盖章后的实名版扫描文件)。

联系人:赵浩杰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1.“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

2.“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申报书(匿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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