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3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8号文))要求,现将2023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进取,锐意创新,身心健康。

(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专业实践和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是专业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三)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一般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2023年8月)。重点选派“十强”产业对应的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的人才紧缺专业的教师。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请组织有意向的教师填写《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1)。

(二)系部审核。各系部结合教学科研任务和教师教学安排情况,对教师的访学研修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系部推荐人选。

(三)学校遴选。学校按照选派条件,结合教师培养计划和工作重点,择优选派2名教师参加访学研修。

三、材料报送

请以系部为单位,将《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1)及《2023年选派访学进修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点前交教务处汇总,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dseky@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0531—87198309

附件:

1.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申请表

2.2023年选派访学进修教师名单汇总表

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8号文)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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