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统计学会》(鲁统函〔2023〕8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13日上午12:00前。
二、课题指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聚焦完善统计体制、建设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山东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统计科研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参见《2023年度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
三、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需为所在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人,或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 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有未结山东省统计科研课题的负责人 不能申请新课题。
四、申请方式
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统计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五、报送方式
以处室(系部)为单位将申报书、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3)发至电子邮件:sdseky@163.com,同时报送纸介质材料各一份。
附件:
1.2023 年度课题研究指南
2.山东省统计科研课题申报书
3.申报课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