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申报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6 点击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4号)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决定开展第三届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认定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遴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从教5年以上,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0周岁以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具有与任职专业相关的二级以上职业(执业)资格或其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在行业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二)工作业绩

1.日常教学方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160学时/学年;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效果较好,学生评价较高,近3年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应位于全校教师的前30%。

2.专业技能方面。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和专业教学能力,在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等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质量工程方面。具备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掌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特点与规律。参与省级品牌(特色、示范、高水平)专业(群)、“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点、教学团队建设或现代学徒制试点(前5位);主持或主讲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参与教学资源库建设(前5位);参与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方案(教学标准)开发工作;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前5位);主编教材入选“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材建设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前5位)。

4.科研和社会服务成效明显。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培训、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取得良好效果;独立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应用性研究及应用推广,取得一定成效;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前5位),或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前5位)。

三、遴选认定程序

(一)推荐名额。每系部可推荐1人。

(二)择优推荐。系部在遴选范围内并符合遴选条件的系部教师中择优推荐。院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后,推荐1人参加省级遴选认定,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包括《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及佐证材料、课堂教学实录。

课堂教学实录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技能水平和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能力。所选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视频文件格式应为flv格式,大小控制在200MB以内。

(二)报送要求。

各部门于2021年12月16日17:00前将《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纸质材料(各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206室,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sdseky@163.com

教务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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