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3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馆[2023]1号),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项目聚集智慧教育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现有教育系统的智慧化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智慧评价、智慧科研和智慧服务。具体研究方向可参考附件1。

二、申报对象

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性问题,具有组织和主持项目研究的能力,能按照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并承担一个项目任务,一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不超过5名。

(四)申报项目应有前期研究基础。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四、项目类别及数量标准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自筹)两类,申请者可根据项目研究的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一)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我院限报2项。

(二)全省计划立项75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资助)20项、一般项目(自筹)50项。一经立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每项资助1万元。

五、申报要求

《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智慧教育专项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1份,电子版连同《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2023年3月3日前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一)本次项目申报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共同组织实施,项目立项评审、结项鉴定、宣传推广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市中小学校、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申报项目需公示无异议后在限额内择优推荐。

(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4年。

(四)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已出版、已结题研究成果不得申报。

(五)鼓励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教科研、企业与教学一线相衔接,联合开展项目研究攻关。

(六)项目研究重在考察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对论文发表不作硬性要求,须提交研究报告。对于优秀研究成果,省教育厅将通过召开现场会、成果发布会、案例推介会等形式予以宣传推广。

邮箱:sdseky@163.com

联系人:赵浩杰

附件:

1.智慧教育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

3.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活页

4.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13日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