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与指导工作,引领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学会《关于推荐山东省教育学会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与指导专业委员会理事及常务理事的通知》(鲁教学会函〔2023〕1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教育教研的分管领导、教科研专家,学校管理者,有志于学校安全教育研究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
各处室、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经学院研究最终推荐2名理事,1名常务理事至山东省教育学会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与指导专业委员会。
三、报送要求
请各处室、系部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6月30日1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seky@163.com,纸质版交至图书办公楼609—610。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0531-87198356
附件:1.山东省教育学会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常务理事申请表
2.推荐专委会人员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