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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2-09-28


系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51号)工作安排,为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参加2022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我省选派200名高等职业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等优质学校、学术和科研机构、国内高水平大学等访学研修1年,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专业化、创新型的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形成与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青年人才教师队伍。

二、选派条件

在我省职业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进取,锐意创新,身心健康。

(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专业实践和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是专业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三)高职院校选派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以后出生)。重点选派“十强”产业对应的相关专业和人才紧缺专业的教师。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按分配名额,我院推荐2人。系部结合教师培养计划和工作重点,通过个人申请、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于8月25日15:00前将《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电子版)报教务处汇总。经学院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于9月9日前登录“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登录网址:http://jsgl.sdei.edu.cn/jspx/webindex.aspx,进行在线申报。

(二)研修培养。访学研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导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访学研修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细化并落实研修计划。研修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教育科研、企业实践等方面。访学研修要求脱产进行,访学研修人员在访学研修期间到访学单位对口合作企业完成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实践。

(三)过程管理。申报人员经教育厅审批公布后,与访学研修人员签订研修协议并上传系统,约定责任义务,明确访学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约定访学研修在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目标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访学研修期间,访学研修人员人事关系不变,要定期向学院汇报思想及业务学习情况,按要求完成访学研修任务。学院将积极协助访学研修单位加强访学研修人员日常管理,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四)检查考核。考核采取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学院会同访学研修单位联合开展。中期检查在访学研修期满六个月后进行,访学研修人员于2023年2月底前将中期总结报告(包括研修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上传系统。结业考核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根据研修计划、研修协议、中期检查情况、成果材料等作出考核意见,学院组织填写《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结业考核表》(附件3),并上传系统,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考核材料及考核意见进行审核。访学研修结业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向访学研修人员追回资助经费。

联系人:吕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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