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学院应急预案体系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尽快完成学院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根据学院《关于印发〈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特职院字〔2025〕46号),现将相关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学院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集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各类校园突发事件专项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于一体的学院应急预案体系,确保修订完善后的应急预案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提高校园突发事件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编制内容
(一)校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以下预案按照部门序列编排)
1.《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保密管理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
2.《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通勤车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
3.《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涉外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
4.《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职工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5.《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离退休教职工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
6.《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闻舆情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
7.《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民族宗教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
8.《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实践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
9.《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安全管理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
10.《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学考试与招生就业方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教务处、继续教育中心、招生就业处
11.《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系
12.《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方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13.《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系
14.《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
15.《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16.《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超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17.《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食堂及餐饮管理方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18.《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筹建办)
19.《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维修施工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筹建办)
20.《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办公室、综合门诊部
21.《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第三方服务人员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
22.《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治安安全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
23.《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消防安全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
24.《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菜鸟驿站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
25.《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特殊教育系(残疾人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26.《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体育教学及活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公共教学部
27.《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招生培训考试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继续教育中心
28.《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培训中心管理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继续教育中心
29.《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30.《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基地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创新创业中心
(二)部门应急预案
各处室系部根据学院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和相关重点专项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损失为根本宗旨,以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为重点,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实际的部门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处室、系部、研究院、中心)
(三)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是指校园大型活动筹备期间,由活动主管、主办或责任单位,根据学院总体应急预案体系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用于具体指导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临时性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活动主管、主办单位
三、编制要求
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应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表述准确,分工明确,措施具体,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编制程序
(一)院属各单位应成立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专项负责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修订工作及预案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025年9月15日前。
(二)各责任单位对相关专项预案的修订开展深入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预案初稿。以预案的可操作性为重点,组织校内外进行线下会议评审,结合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预案定稿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阅。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10日前。
(三)各专项预案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送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保卫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提请院长办公会会议审定通过。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20日前。
(四)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院长办公会会议审定通过的各类专项预案汇编成册。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10日前。
(五)院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部门应急预案。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六)大型活动主管、主办单位根据活动性质、规模等情况,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完成时限:大型活动开展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尽早安排部署,确定专人负责,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按期完成。
(二)严格修订程序。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程序进行,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三)注重方案演练。院属各单位要根据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应急演练,达到锻炼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完善指挥体系,熟悉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应急预案的目的。
(四)落实备案制度。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应提请院长办公会会议审定通过并在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部门预案应报请分管院领导审定后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应在报请分管院领导审定后由活动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XXX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参考结构模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