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高密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鲁教安字〔2025〕1号)要求,在学院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及师生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9月中旬。
三、检查范围
学院全部区域,重点包括:教学区(教室、实训室)、宿舍、食堂、礼堂、图书办公楼、体育场(馆)、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检查内容
(一)内部治安保卫
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鲁政办发〔2022〕16号),重点检查制度与“三防”建设,如:
1.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安全职责划分及制度建设;
2.安保人员配备标准、着装规范及门卫防护“八件套”配置;
3.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装置(接入110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存储≥90天);
4.校内人车分流管理及重点区域巡逻制度。
(二)消防安全
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JY/T0616-2013)、《山东省城镇燃气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重点排查责任体系建设与设施管理,如:
1.宿舍、实训室、食堂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及疏散通道畅通性;
2.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易燃材料使用及动火作业审批流程;
3.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许可;
4.应急出口宽度、门窗障碍物清理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三)学生欺凌防治
落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公治安〔2024〕921号),重点检查机制与台账,如:
1.欺凌治理委员会运作机制及举报渠道公示;
2.厕所、宿舍等重点区域巡逻值守制度;
3.重点学生“一生一档”“一生一策”帮扶措施及心理疏导机制。
(四)校园周边安全
落实《全省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排查设施与秩序维护,如:
1.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减速丘、信号灯等)及电子监控;
2.公安机关“高峰勤务”与学校“护学岗”联动机制;
3.周边占道经营整治及禁止业态排查。
(五)食品安全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2024〕16号),重点关注管理与流程规范,如:
1.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设置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2.病媒生物防制(防鼠板、防蝇设施)及餐饮具清洗消毒;
3.大宗食材采购、进货查验及承包经营监管。
(六)防溺水工作
落实部门联动机制,重点检查水域与机制管控,如:
1.人工湖等危险水域防护栏、警示标牌及救生设备(救生圈、长竹竿);
2.巡逻巡查力量配备及“七个一”活动开展情况;
3.家校对接及重点人群关爱措施。
(七)特种设备安全
加强教育与应急管理,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重点排查:
1.电梯、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及专项应急预案;
2.“1530”安全教育中特种设备宣传内容及隐患排查机制。
(八)实验实训室安全
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重点检查危化品与操作规范,如:
1.消防安全设施、危化品采购存放流程;
2.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及防护设施有效性。
(九)安全教育工作
加强宣传与演练落实,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2.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及应急响应能力建设。
五、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6月30日前)
各处室、系部开展全方位、全要素、无死角自查,6月27日前将隐患报至安全保卫处。安全保卫处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各处室、系部未查出的隐患登记在册,对排查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教育。
2.县级普查(7月15日前)
配合县(市、区)教育部门全覆盖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备案。
3.市级抽查(7月30日前)
配合市级明查暗访,限期整改反馈问题,同步报属地政府协调解决难点隐患。
4.省级检查(9月15日前)
教育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监局、省消防总队于7月15日前、9月15日前分两批进行抽查,各职能部门配合省级检查组现场督查。
六、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院长统筹协调。
安全保卫处:负责治安、消防、校园周边安全排查。
教务处:负责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排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欺凌防治、防溺水教育排查。
其他各处室、系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排查业务范围内安全隐患。
七、整改要求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及时整改,确保暑假期间完成设施维修、更换。
2.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建立专项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安全保卫处通过“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系统”完成线上备案。
附件:《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安全检查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