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14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为强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鲁教师函〔202515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我省计划选派200名左右职业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家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等优质学校、学术和科研机构、国内高水平大学等访学研修1年。聚焦山东“十强产业”重点领域,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专业化、创新型的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形成与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青年人才教师队伍。

二、选派条件

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进取,锐意创新,身心健康。

(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专业实践和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是专业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优先选派发展潜力大的博士学位教师。

(三)高职院校选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职学校选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258月)。

(四)重点支持“十强”产业对应的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的人才紧缺专业教师。同时对访学单位为高水平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指导教师为在专业(行业)领域内享有盛誉的知名专家的予以倾斜。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部门按照选派条件和推荐名额,结合教师培养计划和工作重点,通过个人申请、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负责考察确定访学研修单位,择优推荐不超过1人,填写《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于5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汇总,教务处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审核遴选,通过遴选的人员于628日前登录“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上传《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盖章PDF版。登录网址:https://jsgl.sdei.edu.cn/jsfxyx/login/login_toIndex

(二)研修培养

访学研修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导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访学研修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细化并落实研修计划。研修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职业教育理念、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教育科研、企业实践等方面。访学研修要求脱产进行,访学研修人员在访学研修期间要到访学单位对口合作企业完成不少于两个月的企业实践。

(三)过程管理

申报人员经教育厅审批公布后,学院与访学研修人员签订研修协议并上传系统,约定责任义务,明确访学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约定访学研修在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目标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访学研修期间,访学研修人员人事关系不变,要定期向学院汇报思想及业务学习情况,按要求完成访学研修任务。学院协助访学研修单位加强访学研修人员日常管理,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四)检查考核

考核采取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院会同访学研修单位联合开展。中期检查在访学研修期满六个月后进行,访学研修人员于20262月底前将中期总结报告(包括研修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上传系统。结业考核在20268月底前完成,学院根据研修计划、研修协议、中期检查情况、成果材料等作出考核意见,组织填写《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结业考核表》(系统下载),并上传系统,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考核材料及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经费资助

学院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对访学研修人员给予资助,经费可用于访学研修人员食宿补贴、访学研修学费、科研及企业实践补助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198356


附件: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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